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 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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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26 18:45:31 发布

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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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教育心得体会  篇一:依法治国学习体会  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  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党的中央全会专题研讨法治,这在我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一份旨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可以说,意义已经远远超过了法治本身。这是因为,对于一个现代国家而言,法治就是框架、轨道,决定着运行的方式;而对于一个现代政党而言,法治就是手段、规范,决定着执政的效能。全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绘就了“法治中国”的路线图,这体现了中央对于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方面不可替代作用的深刻认识,必将推进依法治国迈上新征途。依法治国,最重要的一点,是依宪治国。依法行政是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治框架下运行,一切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30周年的大会上强调:“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在此次全会上再次提出:“坚持依法行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足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是对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在这个前提下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也是法治建设的必然选择。   依法治国,最基础的一点,是严格执法。严格执法是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行程序,真正体现公平正义,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自己身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所指出的:“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表明包括反腐败在内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推进,反腐败法治化、制度化,将成为中国共产党进一步着力解决的问题。  依法治国,最根本的一点,是全民法治。人民群众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满意是衡量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标准。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要让群众真正参与进来,让法治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让群众亲身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实惠。全会《公报》中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让我想起卢梭的名句:“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一次备受关注的中央全会,其实也是一次法治的启蒙。全会公报中大量“全民守法”的内容,正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相互呼应,推动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   通过学习全会精神,我深刻体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关键。“带头”体现的是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因此,领导干部要切实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知法、懂法从而带头守法,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明白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为,时刻保持清醒的“法治头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自觉遵纪守法,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真正成为一名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党的卫士。  十八届四中全会奏响了“法治中国”最强音。在新的征程中,法治会越来越被重视,依法治国的理念亦逐步深入人心,只要全面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在全社会范围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氛围,广大群众就能享受到更幸福、更有尊严的美好生活,才能牢牢铸就“中国梦”的基石。  篇二:学习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  XX年5月13日  今天,在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参加了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轮训班,通过学习,对依法治国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法律的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人民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因此立法前要下基层,听民意,让群众更加熟悉法律法规,只有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有章可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严格执法是手段。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不能得到有效执行,再好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执法依据和充分的信息公开,才能建立充分的公信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卫生计生执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我们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  展工作,努力提高卫生计生依法开展工作水平,坚持依法履职、依法维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学习法律是基础。通过这次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更好的指导我们依法行政,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么做,不可以怎么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收支平衡我们在工作中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办事,才能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三:依法治国学习心得教师  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学习心得青白石中学刘慧萍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  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  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众所周  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  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  的合法权益。   那怎样才能做到“依法执教,以德育人”呢?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学好教育法规是前提。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准则,是指导教师育人的纲领,是依法治教的前提  和依据。《教师法》第八条明文规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  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是每个教师应履  行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也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  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我经常学习各种教育法律、法规,经常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等相关栏目,不断提高  自己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依法执教的观念和能力。  二、知法守法,为人师表是关键。学生是未成年人,是受教育者,就难免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或问题。尤其是我们在面对所  谓的“问题学生”时,更应当选择积极的角色进入学生的心灵中去,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   准症结,制订措施,并建立平等、民主、融洽的师生关系,同时还要有耐心,做好“学生的  问题会反复、反弹”的心理预备,再次帮助他改正缺点。叶圣陶先生说过:“教育工作的核心  就是为人师表”。这在另一个层面上要求我们要依法执教,给学生树立良好的形象。也就是教  师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  三、爱岗敬业、有爱心是基础。爱岗敬业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是育人的基础。我们要树立“学校是我家,  繁荣靠大家”的观念,只有把学校当作自己的家并为为这个家而奋斗,才能真正把“爱岗敬  业”这一观念落到实处。  要做一名合格的教师,还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家长把孩子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像  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他们。因为,爱是做好学生教育工作的基础,是教师的天职。一个鼓励  的眼神,一个亲切的抚摸和问候,为学生整好领子,扣好扣子,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节,  却会给学生的心灵极大的震撼,使他们从中感受到老师给他们的温暖,从而也喜欢接受老师   的教育,努力把学习搞好,特别是对后进生的转变,作用就更大。作为新世纪的人民教师,我们要对自己的事业有足够的认识,把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献给教育事业。在学生面前,我们教师应是道德的权威,每时每刻都  在用我们的品格感染学生。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使自己真  正成为学生道德的楷模。  在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我们作为教育者不仅自己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高尚  的道德情操,更要教育好我们的下一代,让他们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茁壮而健康的成长。篇二:  教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教师依法治国心得体会XX年教师新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作为一组信仰和价值的集合,其观念、价值、论说正在成为  这个时代的一个主题。落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转型时期诸多社会难题终将克服。  在此过程中,司法作为法律适用的中心场所,传播法治文化、凝聚法治共识的核心场域,其  实效的发挥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法治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中国的内涵十分丰富,“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被称为建设法  治中国的“新十六字方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是新时期全面实施法治建设的系  统规划。它继承和发展了人类社会的法治文明,在借鉴西方国家法治经验的基础上,更加注  重中国的政治理念、文化传统、社会诉求和具体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当家作主和  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法治中国不是政治变革和经济改革的副产品,而是一个多世纪以来中国社会谋求现代化  努力的一部分。法治是现代化事业的一部分,实现法治是中国现代化实践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核心是改造旧的法律观念,塑造新的行为和认知方式,在改变原有社会结构的同时建立新  的社会秩序模式。研究法治中国的正当性,不是要否定其理论和实践对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  意义,而是希望通过理性的检视,使其成为更广泛的社会共识而得以彻底实施。法治应以维护合法权益为核心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社会迅猛发展,既加剧了社会竞争,也使得社会内部越来越动荡和  不安定。这种情况表现在法律上,便是诉讼案件的大幅增长。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很大  程度上是因为制度供给不足所造成。与此同时,改革引起利益的再分配,使得社会在变迁过   程中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矛盾和冲突。中国社会必须同时面对和解决其他社会在不同历史阶  段分别遇到和处理的问题: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与合法行使。同时,法治在文化层面上也遭遇一定程度的挑战。它涉及人们观念中司法(法律)的性质  与功用,涉及人们对规则的看法,也涉及人们对司法(法律)与正义关系的认识。在一般意义  上,传统中国人并不否认法律、规则及其与正义的关系。相反,他们常常诉诸法律和运用规  则,肯定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内在联系。只不过,司法(法律)在人们心目中并不具有至高无上  的地位,规则如果妨碍结果的公正,就可能被违反甚至抛弃。同样,为了实现实质正义,人  们经常漠视和牺牲必要的程序。在这样一种传统中,司法(法律)当然被视为手段,并且仅仅  被视为手段。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就是这种根深蒂固的法律工具主义传统。司法公正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把公正司法置于法治中国建设这一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加以审视,是准确认识其历史和现  实意义,进一步明确其性质、力量和限度的重要视角。公正本身就是对司法裁判的要求,司   法与公正在字源上的联系实际是通过“司法”的概念实现的。由公正方面去讨论司法,后者  的重要性尤为彰显。实际上,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司法(法律)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动态关  系,既是我们理解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重要方面,也是人民司法发挥实际功效的关键所在。公正司法是提升法治公信力的根本途径。司法是社会中的司法,司法是民众可以直接感  受的法治。在现代社会,法律主要通过司法机构予以系统地适用。人们很容易了解到立法的  重要性,然而就生活经验而言,我们在大多数时间生活在规章制度构成的现实生活秩序之中,  而非宪法、民法通则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下。从实效方面看,对我们发生实际作用和令我  们感受到的规则总是经过执行机构解释和适用的那些。与此同时,对法治的信任乃至信仰不  可能只靠宣传和教育达到,而要靠对具体的法尤其是法的适用的经验。归根到底,法治是一  种生活经验,它像任何其他生活经验一样可以在实践中逐步获得、积累和改变。而历史和经  验都已经表明,中国的普通民众从来都不缺乏对自己利益作出判断和根据环境变化调整其行   为模式的实用理性。而公正司法,正是社会公众累积法治信仰的重要途径。如果法治不能被  认真对待和实施,人们将对司法改革乃至法治本身产生怀疑,甚至失去信心,则法治中国建  设的正当性也就将荡然无存。  公正司法是平衡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冲突的最佳选择。法治以及现代法律制度的建立  和完善,反映了社会的现实需求。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国家(包括政府及其机构)和社会结构  甚至个人便不可避免地成为改造的对象。当国家本身成为改革的对象,而社会力量和法治水  平尚不足以实现这一任务时,只能寄希望于公正司法。它本身也是一项复杂的事业,不仅涉  及原则和制度,而且涉及认知方式和生活经验。要使社会矛盾和冲突不至激化,要把改革带  来的社会震荡减至最低限度,只能依靠法律机制,依靠司法这样一种有效的制度安排,从而  实现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适度平衡,即在国家和社会、个人之间建立起权责利明确界分  的有机结合。在此情形下,如何通过司法保障个人权利、如何限制和规范行政权力的不当行  使,比对政府提出积极有为的要求更来得急迫和重要。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人们对通过运用规则来建构社会秩序的要求,  对法律本身的正义和通过司法实现正义的期待,不但是司法制度得以建立和实施的基础,也  是今天推行和实现法治不可或缺的资源。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强调当代法治所欲保护和促进的  诸多基本价值,对于一个正致力于建立法治的社会来说,无疑是非常有意义的。但是,中国  今天面临的最紧迫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与其说是重修宪法和法律,写进去更多更好的条款,  不如说是通过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和创造一种可能的社会环境,使业已载入宪法和法律的那些  基本价值、原则逐步得到实现。后一种任务,正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公正司法的核心使命。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以来,“法治”成为各界关注的主题词,构建“法治中国”成为改革  的下一个发力点。10月28日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得  到了正式公布。这个“升级版”的依法治国纲领,不仅确立了中国法治建设新的战略方向,  而且也包含了很多具体可操作的决策。 依法治国是中国国家治理理论的创新,是几十年来对国家治理方式进行的曲折探索所最  终得出的正确结论。1997年,“依法治国”被明确写入十五大报告;1999年“依法治国”正式  写入了宪法;XX年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  作用。中国长期探索所获得的一个基本经验是,国家治理不能只依赖领导人的个人权威,不  能只依赖一时的政策,而必须依赖依据严格的程序制定的、反映了公众意志和公共利益的、  具有普遍约束性的法律;不如此,就不足以构建起现代的国家治理秩序。在需要建设的法治社  会中,政府的权力要受到限制,正如习近平指出的,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  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要得到宪法与法律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而且,法治不仅意味着所有社会各方,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公民等都必须依照法律的  规则办事,遵守法律所确立的程序,严守法律规定的行为边界,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法治同时   也意味着,法律应该成为一个符合社会正义观的内部有序、自洽的体系,意味着应该通过“良  法”来实现“善治”。不过,法律是一个实践性的事物,中国社会又处在变化非常迅速的转型  期,法律体系本身也在经历着剧烈的调整。为此,就需要在法律体系内部构建一种自洽的调  整机制,确保法律是“良法”。而要判断法律法规是否合理,是否“良法”,唯一的依据只能  是所有法律的基础和根本大法——宪法。以宪法这个更高的法律来统合整个法律体系,让违  反宪法的法律法规可以依据法定程序而得到规范和清理,“良法”和“善治”才会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而言,这次的《决定》强调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要求健全宪法  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就具有非常大的意义。根据我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力也有责任监督各  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是不是符合宪法,这才能保证法律体系内部的统一性。改革的目  标把宪法监督制度实质化,就是要让宪法不再只是高高在上,乃至被束之高阁、被人遗忘,   而是要让宪法发挥出威力,细化宪法监督机制;未来可以考虑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以及  具体的宪法监督程序,明确哪些主体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参与到宪法监督中来。“良法”的另一个保障是科学合理的立法程序。《决定》要求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  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  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这都有利于改变“部门立法”的现状,减少既得利益对法律制定  过程的影响,从最初的源头上就确保法律的公正性、有效性。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是进一步走向法治的重要抓手。当前司法改革正在进入关键期,顺应  社会各界的呼声,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必须提升,必须在各种主体之间建立起相互监督与制衡  的关系。《决定》要求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构建起包括律师在内的专业有公信力  的法律人职业群体,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让老百姓打官司变得更容易。通过这些方面的司法改革,可以让民众树立起对法律、对  司法机关的信任,让“权大于法”既不再是现实,也不再是人们的意识,从而发挥法律对于  缓和、疏导社会矛盾的独特效果。 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一直以来存在着“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  现象,政治人物“一言而兴邦,一言而丧邦”。现在中央强调法治,就是要走出这种“治乱循  环”的历史怪圈,以客观存在具有内在稳定性、不以特定人物意志为转移的法律秩序,为社  会提供一个稳定的基石。当然正如《决定》所指出的,应该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  不能陷入法律虚无主义的陷阱,也不能陷入道德虚无主义的陷阱。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就可  以容忍“礼崩乐坏”、道德沦丧的状况,因为“徒法不足以自行”,必须强调对于官员的道德  约束,也培育起民众的公德精神,实现法律与道德的统一,让法律为道德建立底线。通过依  法治国,重现中国“礼仪之邦”的传统,实现文化复兴。当然,法治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也密不可分。法治为市场经济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提供  了发展市场经济所必不可少的明晰规则;法治约束具有不可预测性的绝对权力,限制权力的放  恣,从而提供确定性的预期。法治的实质是遵照确立的规则来治理,这是基于信任、信用的   成熟、可持续的市场经济所不可缺少的要素。所以法治建设必将为经济建设提供内生动力。中国的依法治国战略既是基于现实需要,又反映未来国家发展愿景,应当通过依法治国  的方式,进一步构建起现代国家的治理方式与体系。公民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  是实现依法治国所必需的,在此基础上,要让法治长期化、稳定化,让社会各方都形成规则  思维和规则意识,让法治成为一种内在的、自发的、可以长久维系的“制度”,让从政府到公  民的各方主体都极为自觉地一切依法行事、依法解决纠纷。就如孟子所说的“行之而不着焉,  习矣而不察焉”,让守法成为习惯,让法律成为信仰,让中国社会走出治乱循环怪圈,实现历  史性转型。篇三:依法治国心得体会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河镇乡光彩小学刘春香近来我们光彩小学领导组织全体教师认真的学习了我国的法  律法规,在这次培训中我们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通过学习我更深刻的了解了我国的法律规  范,让我受益匪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学习中,我知道了,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  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  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  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二权利与义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三国家机构等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学习中,我知道了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  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国  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  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  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在《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学习中,我知道了学校应当加强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 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  责任人。学校、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  处理中的相应责任。  我还知道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和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  担与损害赔偿等相关知。学习了这些知识让我在以后的教育教学中更明确了自己的目标。我们都知道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  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  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  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总之,依法治国,关系重大,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  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更应该学法懂法,时刻提醒自己用法律  来约束自己,廉洁从教,为教育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争取最一名优秀的人民教师。篇四: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汝溪小学邓万全   XX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  问题。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这是我国  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依法治国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而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  律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  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一、依法治国对于中华民族划时代的伟大的历史意义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  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第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第六,依法治  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二、依法治国与教育的关系从XX年至今,我国的教育立法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较好的法制环境。我国制定了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2部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5项教育行政法规。另外,青少年  加强保护和预防犯罪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姊妹法可依。  这就充分说明国家非常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和个人与社会之间  的正确关系;而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又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结合。对学生,通过小  学的思想品德课、中学和大学的法律常识课和宪法讲座、少先队和共青团的班级活动,以及  课外、校外活动等进行民主与法制的教育。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基础知识来教育年轻后代,使他们从小就受到民主的训练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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